评论:重大刑事案件背后的程序法治之光
重大刑事案件向社会公布,在传递推进严格司法理念不动摇的同时,也以极其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公众勾勒出刑事程序法治的思维和价值。
2015年1月6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公布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等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这十大案件的社会影响重大,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上述年度十大刑事案件,除了疑难重大及具有高度借鉴价值外,其背后还隐藏着极其珍贵的刑事程序法治光芒。
刑事程序法治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维度。刑事诉讼是一场国家公权力与民众私权利博弈的规则体系。专门机关代表国家执法,有权对公民采取包括剥夺人身自由在内的最严格的强制措施。因此,如何在有效实现国家刑罚权的同时充分保障司法人权不受侵害,就成为刑事程序法治最为核心的价值所在。刑事程序的总体设计、专门机关的相互制约、庭审及证据规则的独特内容,都是为了在强大的国家公权力与弱小的民众私权利之间寻求衡平。
对司法人权保障最为集中的环节,集中于刑事审判程序阶段。如果说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对司法人权的保障还存在一定的谦抑,那么审判阶段就是集中保障司法人权的重要环节。在上述十大刑事案件中,首先值得珍视的程序法治之光就表现在对司法人权的高度保障。十起案件,有因贪腐遭到查处的高官,有曾经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有对公众影响力巨大的网络名人,但不论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其犯罪情节多么恶劣,众多被告人的司法人权都无一例外得到了法庭的高度保障。比如震惊全国的刘汉、刘维涉黑案,法院通过异地审判、分案审理、公开审理、保障辩护权等形式确保数十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受减损。再比如首起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法庭采用同步翻译的形式有效保障外国籍及少数民族被告人使用本国、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