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何让“证明”不再“无厘头”
最近一段时间,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一再强调“简政放权”,其中“办证明”这件事被反复举例,痛加申饬。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一岁孩子要开无罪证明”等,凸显政府办事中存在的“无厘头”。
确实,日常生活中存在各种明着看可以不要,但实际上因为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潜功能”而被强行索要的证明。比如许多要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完全属于“不要白不要”,只是为了让一个无法承担证明使命的机构为有关部门分担责任而已,即使事后证明这个证明无效甚至有误,面对“居民自治组织”,谁又能奈何得了?
有些证明,纯属职能部门搞错了职能定位。而去掉那些没有必要的证明之后,生活中还有许多不能不要的证明。比如,既然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公民生育行为受法律约束,计生部门就要给“双独”或“单独”夫妇开“二胎准生证”,需要为“独生子女”开具证明,如果丢失了,应该去相关部门补办。问题是,开“独生子女证”和开“计划生育出生证”的不是同一个部门吗?这个部门为什么不保留存根,以备需要时方便查阅?全国许多个人信息已经联网,计生资料为什么不能联网?如果中间可能存在离婚等因素造成的变化,为什么计生部门不能同民政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共享?
现在许多部门建立了基础数据库,但彼此保密,无法共享。结果一方面因为各部门需要自行采集基础数据,导致基层工作者重复劳动,疲于应付之下只能胡乱填写,最后严重缺乏精确性甚至真实性,乃至部门掌握的数据彼此打架的情形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市民到一个部门办事,却不得不到其他部门办证明,结果“证明链”越拉越长。
部门之间数据保密的做法盛行,说明当下行政机构之间不但缺乏协调,更缺乏协同。
协同与协调看似相近,其实不是一回事。协调是体制,协同是机制;协调少不了上级出面,协同不需要任何人干预;协调是外在的,协同是内在的。简单地说,协同就是“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得到他人服务”。
国内流动人口登记始终是一个难题,“住这里的不一定登记,登记的不一定住这里”是普遍现象。为掌握精确数据,派出所只能突击查户口。但在人口流动频繁的情况下,即使今天查清了,明天也可能不准。据归国人士说,日本的流动人口登记就相当有效,即便留学人员也会主动前往警署登记,离开之前还会主动注销。因为法律规定,只要合法进入日本,都可以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但只能在登记地享受。比如居住在一个地方,总有信件来往,邮政员在投递前会核实地址和人名,两者必须一致,否则就按“查无此人”退回。希望收到邮件的人,只需在警署登记,警署会将相关资料让邮政共享。如此,警署以资料共享服务了邮政,反过来,为了享受邮政服务,流动人员主动前往警署登记,由此警署也得到了邮政的服务,两家联手保证了流动人口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没有让市民感觉麻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但真正釜底抽薪之举是科学设计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在降低证明必要性的同时,提高部门办事效率,提升体制科学化和机制合理化的水平,建设一个依法行政又便民高效的政府,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顾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