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共停车位可别姓了“私”
26.01.2015 11:05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山师东路南段有门头房占了停车位,还收取停车费。”近日,市民陈女士称,她最近到山师东路停车时,沿街门头房占用车位,还向她收停车费。该店的工作人员称,这些车位他们交了一定费用,所以陈女士要在此处停车也要收费。历下区停车办工作人员称,路边施划公共停车位不允许租赁或私自占用。(详见《齐鲁晚报》21日C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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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2015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