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妈是我妈”不难 证明“无收入”真难
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风波尚未平息,“明星检察官”难办“无罪证明”的消息便再次激起千层浪。现实生活中,一些看似显而易见的事情,真要证明起来,却总是颇费周折。
证“无罪”、证“单身”,虽说有对口部门负责,可户籍限制还是让不少人“跑断腿”;而证“居住”、证“无业”等更多五花八门的申请,更是让社区“犯了难”。
【体验】
证明“我妈是我妈”,到原籍派出所翻“老底儿”
无论是出国探亲,还是遗产继承,往往都绕不开诸如“我妈是我妈”的关系证明。对于许多在外地上大学、找工作并落户的人来说,自己的户口已经迁出父母所在的原籍,如何开具这样的证明是道难题。
记者以自身情况为例,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证明的办理流程。记者首先拨打了目前持有的北京市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户籍大厅咨询电话,在得知记者母亲户口不在本辖区后,工作人员当即明确表态,“只依据本派出所的档案来开,只有父母子女双方户籍都在本辖区内,才能开具相应证明,只要有一方不在,那么无论提供什么材料,都不会据此开具证明。”
在该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记者又致电千里之外的原籍所属派出所,说明情况后,对方表示可以根据迁出前户口本上的信息予以办理。但记者户口从原籍迁出后,父母的户口本因信息变更换过新本,无法找到当时载有迁出记录的本人页,记者便委托母亲到所属派出所查询户籍档案。所幸尽管所属派出所已于前两年并入新所,但历史资料仍然在原所保存。
一楼的户籍大厅中,近期的户籍档案均按照姓氏拼音排序,以供调阅。而要想翻出记者2006年迁出前的“老底儿”,就只能到位于三楼的档案室“慢慢找”。户籍档案管理员与记者母亲同时在一堆已经散发着霉味且毫无排序依据的“大海”里“捞针”。耐心翻完十几大本砖头厚的档案册以后,总算找到了当年派出所留档的户籍信息页,并据此盖章证明亲属关系。
在办理一些国家的签证手续,或是申请律师实习证等过程中,通常会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朝阳门派出所的民警表示,如果是出国所需,要先到公证处领取公证表,如果是工作所需,要让单位开具介绍信,然后由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对于有过户口迁移的情况,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只能开具户口迁至本地以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之前的要去问原籍派出所。”
这样的规定并非北京独有。近日,做了23年检察官的杨斌正为此感到“抓狂”。因转行做律师,她被要求提供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然而,杨斌先后转过5次户口,意味着需要四处奔走,辗转各地挨个办理,且不说对方是否都能同意出具,单是想到由此带来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就已经足够让她头疼。
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中。记者拨打了社区服务热线96156, 工作人员表示,达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可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北京市任一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表后,经对方查阅婚姻登记系统并对当事人婚姻登记记录进行核对,信息一致的话现场免费开具。但该证明只针对“户口迁入北京之日起,至证明开具前一天为止”的婚姻登记记录状况,而对于户口迁入以前的情况,同样需回原籍有关部门办理。
【尴尬】
居住证明 难证“居住”
上午十点,地铁十三号线霍营站南,瑞旗家园居委会的工作大厅内人声鼎沸,人口计生等数个工作窗口一字排开。这个曾以京城首个两限房闻名的小区,如今下辖居民超过四千户。
“麻烦问下,居住证明在哪开?”拿着牛皮纸袋,一名居民走进居委会,如果没有意外,她将是2015年瑞旗家园居委会第117个领到居住证明的人——在过去的三个半月中,每天都有一到两名居民来这里办理居住证明。
然而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在开出居住证明的同时,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无法确定,办证者“居住于此”的事实。
“按照规定,居民办理居住证明只要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出租合同这些文件就可以,但这些文件并不能证明一个人居住在这里,房产证可以是跟朋友借的,出租合同随便两个人就能签一份。” 瑞旗家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居住证明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中最常开具的证明,然而由于京城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居委会并不能完全掌握下辖地区的居民状况。
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需要居住证明,但办理暂住证后,往往又租住到其他地区,因此公安系统中的人口信息,往往与社区的实有人口登记无法对应:“系统中这个人应该住在这里,但我们入户又找不到。理论上开出居住证的我们还要有责任,但现状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除了居住证明,婚育证明也是居委会常需开具的证明之一。尤其是二胎政策放开后,来居委会开婚育类证明的居民越来越多。
“有居民本人不是独生子女,但为了生二胎,就去原籍地办一份假的独生子女证明。但这份证明的真伪,居委会是没有途径审核的。”居委会根据假证明开出一份“真证明”,又被上级管理机关发现,在过去一年中,瑞旗家园居委会就出现了两例。
开“无收入证明”,往往就得“刷脸”了
即便如此,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眼中,居住证明、婚育证明这些“证明有”仍属常规工作,“证明无”才是最大的难点。
“例如无工作证明,有工作我可以给你证明,没工作怎么证明呢?”同样的“无证明”,还有“无收入证明”、“无子女证明”等等,虽然来办理如此证明的居民不多,但每次出现,都让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挠头。
然而吊诡的是,办理这些证明的居民并非无理取闹。例如“无收入证明”便可以用来申请保障房,为属地居民提供服务,仍是居委会的职责所在。
“这种情况,往往就得‘刷脸’了。比如这个居民我认识,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或者他的亲友我们认识,可以提供一个信用上的担保。”与此同时,居委会工作人员还会让办理“无证明”的居民,写上一份保证书,用以“证明”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居民要求的“证明”,是基层办事机构无法证明的事情,瑞旗家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坦言,所谓的“证明”,常常只是把现有的其他证明材料汇总一遍:“说白了需要这些证明的人,直接看居民的材料也行,根本不需要我们这一环。这种尴尬现实的原因,我觉得主要是两点。一是流动人口太多,我们没有办法真正掌握居民的情况;二是国人的诚信系统建设不是很好,所以总是需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