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党章 作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和践行“三严三实”是紧密相关的: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践行“三严三实”的过程,也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过程。
严以修身,举起一面“旗帜”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应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也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些都是有关严以修身的规定。按照党章的要求,严以修身就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其行为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我们经常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是旗帜就要甩开膀子,示范带头,率先垂范,严以修身。
严以用权,做好一根“扁担”
党章明确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同时也规定:领导干部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些都是有关严以用权的规定。按照党章的要求,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从政治学角度讲,民众、政党、公共权力是民主政治的三大支柱。如果我们把政党比喻成“扁担”,那么这根扁担一头挑着民众,一头挑着公共权力。这就要求公共权力的授予、行使和监督等环节都以民众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