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11家单位被认定为首批“秦皇岛市创业园区”

24.12.2014  17:29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工作开展,根据《秦皇岛市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日前,我市组织开展了首批创业园区认定工作,经过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共有秦皇岛市再就业孵化基地、燕山大学创业园、卢龙经济开发区创业园、抚宁县千奥创业园、北戴河集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山海关同业创业园、海港区育兴高新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义乌小商品城创业园等11家单位被认定为首批“秦皇岛市创业园区”。具体工作中,坚持把好“三关”,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正。一是把好材料申报关。要求所有申请认定创业园区的单位,首先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重点包括入驻园区创业实体名册、相关资质证明、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在职管理和辅导人员等情况。二是把好现场审核关。针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由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组,实地到园区进行考察评估,认真听取园区相关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所有审核认定创业园区必须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服务功能,使用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创业实体达到10家以上,园区整体吸纳就业500人以上。三是把好政策落实关。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对拟认定为创业园区的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