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07.06.2014 03:49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事指南 | |
受理部门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量法实施细则》 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条件 |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 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
申请材料 | 1、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 2、本人1寸证件照片(近照) 3、考核合格证明 4、身份证、学历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省质监局行政许可大厅处提交计量检定员申请表及有 关材料。 2、行政许可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送不受理通知书。 3、计量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考试结果 进行审核。 4、考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签发计量检定员证书;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发送不予行 政许可决定书。 |
办理时限 | 1、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自受理 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3、准予许可的,5个工作日内制发计量检定员证,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
联 系 人 | 孙久海 |
联系地址 |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
联系电话 | 0311—67568081 |
监督电话 | 0311—67568086 |
邮 编 | 050091 |
收费标准 | |
收费标准 | 根据冀价行费字(1008)第62号文件收取 |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7.06.2014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