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07.06.2014  03:49
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量法实施细则
  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条件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 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申请材料   1、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
  2、本人1寸证件照片(近照)
  3、考核合格证明
  4、身份证、学历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质监局行政许可大厅处提交计量检定员申请表及有 关材料。
  2、行政许可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送不受理通知书。
  3、计量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考试结果 进行审核。
  4、考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签发计量检定员证书;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发送不予行 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自受理 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3、准予许可的,5个工作日内制发计量检定员证,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联 系 人   孙久海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电话   0311—67568081
监督电话   0311—67568086
邮  编   050091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字(1008)第62号文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