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石家庄铁路警方邢台东进站口查获携带烟花旅客

11.02.2015  14:57




图为民警查获现场。



图为查获的烟花。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2月11日电 (翟羽佳 胡晓超)日前,在邢台东站进站口安检处,该站查获一名旅客行包内有疑似烟花物品。开包检查,发现包内有儿童烟花25盒,共350支小烟花。

  经询问,该携带者梁某在邢台打工,买烟花回霸州老家准备春节时燃放,不知道烟花不能带进站。随后,民警将烟花收缴后妥善处理,并对梁某进行安全教育后放行。

  铁路警方提示,春节是喜庆的节日,走亲访友、燃放烟花爆竹较多,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运输、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了规定,对携带易燃易爆进入站车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铁路是公共交通工具,为了您和其他旅客的安全,请不要将烟花爆竹带进站、带上车,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