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站日志:迟交房租被处“高额罚金”
02.03.2015 12:32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昨天上午,租住在高开区加州阳光小区的小袁准备向房主夏先生退租,当时房内的设施并没有任何损坏,租金也没有少交。可这夏先生不仅不退押金,反而还要小袁再交钱,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只是退个房,双方何至于大动肝火呢?租户小袁说,2013年6月份,他租下这处单元房,交了1000元押金,租金为三个月一交,每次3000元。可当如今他准备退租时,房主夏先生非但不退回押金,还要倒扣300元。
可夏先生这么一说,让人更糊涂了。因为按照他的这种算法,最后他还要退给小袁600元押金。那为什么还要再向对方索要费用呢?
夏先生说,小袁于去年的9月份共晚交了9天的房租,按照双方在合同上的约定应该扣除900元押金。
小袁称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注意到此项违约条款,而如今夏先生提出的900元违约金也偏高。由于双方为经济纠纷,超出了110民警的职权范围,随后,民警为双方提出了建议。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夏先生决定做出让步,退给了小袁200元押金,了结此事。那么,夏先生收取的这笔违约金金额是否过高呢?
同时,王律师提醒租赁双方,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制定和履行合同上的条款,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02.03.20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