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站日志:离婚后 前夫搬走电视机

05.08.2015  11:35

接下来咱们来说说离婚这个事,一段婚姻结束后,男女双方就应该本着和平分手的态度,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可租住在金谈固家园的李女士离婚后,最近却遭遇一连串的烦心事儿。

李女士有两段婚史。在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后,2012年5月1日,她与孙某结了婚,起初两人感情不错,可当婚姻步入第三个年头后,孙某的种种行为让李女士起了疑心。

李女士和孙某因为这件小事生出了隔阂,孙某之后更是变得不爱回家,每当回家之后都是醉醺醺的还有家暴倾向。最终李女士忍无可忍,双方于今年6月1日协议离婚。这段婚姻的结束,让李女士获得了久违的轻松。可这种宽心的日子没过多久,家中发生的一件事,又让她心烦了起来。

李女士称,她与孙某的离婚协议上写明了离婚后家中所有财产归李女士所有,双方没有共同债务债权。可现如今孙某却擅自闯入李女士家中,将家中的电视搬走,这让李女士十分气愤。

离婚后,前夫孙某搬出了李女士的住所,但碍于旧情李女士根本没有换锁,这才让孙某进出自如。

在被孙某通知电视被他搬走后,李女士又清点了一遍家里物品。随电视被搬走的不仅只有电视,还有孙某的衣服和厨房里的高压锅。李女士称,在此之前她的电摩也已经让孙某占为己有。

为了向孙某讨说法要回房屋的钥匙,气愤的李女士找到了孙某的现住处,但由于孙某不在,李女士只得用电话联系孙某。

离婚协议已写明双方没有共同债务债权,也无经济纠纷。可如今孙某为何称李女士欠钱呢?李女士之前是否又对记者有所隐瞒呢?

李女士告诉记者,孙某口中的钱是现在她所住房屋的租金。今年5月15日,孙某向房东缴纳了3个月的房屋租金共计3900元。可双方于今年6月1日协议离婚,孙某要求李女士返还这部分房租。但李女士认为,孙某缴纳房租时双方并未离婚,这个钱就应该孙某出。

因为无法见到孙某,记者和李女士再次来到谈固派出所。李女士向民警说明来由后,民警表示房租在双方和离婚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

为了解决李女士与孙某离婚后出现的问题,民警电话通知孙某赶到谈固派出所进行调解。

二十分钟后,孙某赶到了谈固派出所,见到记者,孙某拒绝了记者的拍摄。

在民警调解下,双方都走了出来。可面对记者,孙某迅速离开了派出所。民警表示,通过调解双方已达成协议,电视归李女士,并要求孙某于第二天7点前归还。电摩归孙某所有,并要求孙某归还房门钥匙。同时,协议规定,两人以前租住的房子,若李女士继续租住,7月以后的房租应由她本人负担,剩下的房租则应还给孙某支配。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签订协议,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