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
图1:12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河北省《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
图2: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张志杰对《意见》进行解读
图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旅发委等15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图4: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5:河北新闻网记者提问
图6: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图7:会后,省局食品监管三处丁卫东处长接受媒体采访
2017年12月26日上午,省政府食安办、省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省政府食安办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张志杰出席发布会并作主题发布。
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立峰主持,中央驻冀主要新闻单位、省直和石家庄市新闻媒体等3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到会采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旅发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北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5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委、省卫计委相关负责同志,及省局食品监管三处丁卫东处长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食品安全监管一处、食品安全监管二处、食品安全监管三处、食品安全监管四处、稽查局、省食品检验院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附件:解读《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稿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与大家见面。首先,向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年来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7年9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这是目前全国对餐饮业最全面的指导性文件。为全面落实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12月1日,省政府食安办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围绕着我省餐饮业的质量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餐饮业发展和布局等做出了规划性的指导。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促进我省的餐饮业越来越规范,让百姓吃得更加放心,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正在细化措施落实《意见》有关要求。
为促进《意见》的落实,利用这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由我来对《意见》作一简要说明,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并监督《意见》的实施。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
“民以食为天”,餐饮业作为面向大众消费的重要行业,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倍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是强化政治意识的具体体现。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讲话中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
2017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2016年12月31日,李克强总理作出指示:要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治理“餐桌污染”,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017年1月3日,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各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全面治理“餐桌污染”。
餐饮业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总书记嘱托,领会新思想,紧跟新时代,开拓进取,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安全、更满意。
(二)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是现实监管的迫切需要。
餐饮服务作为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链条保障的最后一道环节,监管责任重大。餐饮作为食品消费链条的终端,前面各环节叠加的风险都可能在终端集中暴发,做为最后一道防线,加强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把好“入口”关,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具有聚集性、广泛性和显现性等特点,只有科学认识和把握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科学研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才能抓住关键环节,守好最后防线,确保饮食安全。
(三)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是形势发展的理性选择。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形势依然严峻,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随着餐饮业大发展,餐饮新业态,新的销售方式以及消费者对餐饮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增强,传统监管模式和方式,已不能完全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管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业发展与质量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这是新形势下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监管方式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5大部分、27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人员制度、加工制作、餐饮器具、原料购进六个方面,强调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了六个“严格”。
一是严格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其中,特别强调大型和连锁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特别是对存放油脂及油脂食品、酒类产品的塑料制品,作了限制性规定,要求不得含塑化剂。同时,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三是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和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四是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用具、容器要明显区分,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待加工食品及原料要及时检查,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五是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具、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要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餐具、饮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餐具、饮具干净卫生。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应当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材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六是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主要是要求餐饮服务场所建立定期清洁制度。保持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和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
第二部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对象和领域提出了七个方面要求。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等食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标准制修订能力,推进餐饮团餐标准和特色餐饮地方标准建设,完善餐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二是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登记备案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加大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菜果等重点产品中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加强对餐饮用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并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
四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的真实,配送阶段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同时,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院食堂、国境口岸区域、旅游景区、铁路运营等环节的教育、管理、建设和监管,促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加强村民自办宴席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用餐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是深入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加强小餐饮登记工作,实施推行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小餐饮集中经营,规范提升小餐饮经营水平。
七是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消费欺诈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题目是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核心是从源头严控,环节严管入手,确保餐饮质量安全,共有五方面内容。
一是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整县域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严格执行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肥料生产许可管理,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产品的日常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预冷、贮运等冷链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生产基地+餐饮企业”、“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餐饮企业”等食用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
二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实行基地采购或供应商供货,加强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在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三是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5%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企业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学校食堂逐步消除C级。将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评定的重要内容。
四是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中,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在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提升“明厨亮灶”质量,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鼓励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实行大宗原料统一采购和餐具、饮具统一消毒的管理模式。
第四部分主要从扶持、支持、推动餐饮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出了要求,共有五个方面。
一是提升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冷链配送系统,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配送模式,提高配送食材的防腐保鲜水平。
二是促进餐饮业供给结构调整。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居民社区、办公聚集区、商业集中圈、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扶持和引导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餐饮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
三是强化餐饮服务人才建设。实施餐饮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服务人才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及培养计划,推进餐饮服务各类人才的系统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河北省百万燕赵工匠培养支持计划”,在全省开展烹饪技艺大赛,传承、发扬和创新传统烹饪技艺,培养和挖掘冀菜名厨,不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水平。鼓励推行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四是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围绕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和信誉,大力推广名店、名厨、名菜,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创建河北省服务名牌,开展“冀字号”餐饮品牌的创建活动,宣传品牌文化,树立品牌形象,保护和传承餐饮老字号。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京津冀餐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消费拉动加强中外餐饮文化交流,鼓励特色餐饮“走出去”,提升中华饮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是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加强规划引导,推动餐饮业向大众化、集约化、标准化转型升级。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现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实施“农餐对接”,利用“农户+基地+餐饮单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经营模式,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充分发挥“互联网+餐饮”优势,促进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积极创新推动餐饮+物流+旅游+康体养生+文化+房地产等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创造有效供给。
第五部分是组织保障的有关措施。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开展督导考核和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在组织领导方面,要坚持党政同责,把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政策支持方面,要加大对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餐饮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餐饮经营环境;在督导考核方面,要将其列为“国家卫生城市”“双安双创”等创建和评定的重要内容。在营造良好氛围方面,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理性消费知识。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快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营造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的良好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该《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餐饮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而提出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在新思想的引领下,紧跟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上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上做出新贡献。二是内容清晰。《意见》包括五方面内容,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及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和如何组织实施。这五个方面,从企业到部门,从产品到产业,从农田到餐桌,从线上到线下,都要相关要求,内容丰富,条理清晰。三是社会共治。餐饮服务业涉及范围广,环节多,业态复杂,监管难度大,在以往的工作中,全省各有关部门,分头把守,通力协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该《意见》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次突出社会共治这一原则,根据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工作界限。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养老机构食堂的质量安全列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院食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国境口岸区域餐饮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国口岸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旅游部门要将餐饮质量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铁路公司要强化铁路运营中餐饮环节的日常管理,将餐饮质量安全与运营安全同检查、同考核。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加强村民自办宴席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用餐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四是全程衔接。从以往的监管实践看,由于食品安全的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问题,本《意见》从农业投入品开始,到配送、采购、加工、环境、人员、制度、设施、相关产品、基础配套、重点区域管控及品牌建设、网上网下等全链条入手,每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做了相应规定,形成了工作闭环,构筑了安全屏障,既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也是一次探索和创新。
《意见》的发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省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环境!在以往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新闻界的同志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透视力,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给了监管部门有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借此机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意见》的实施,对我省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关心关注,全力宣传推广,携手共筑“药安食美,诚信河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