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规监管跨境电商 朋友圈海外代购需缴关税

06.08.2014  11:50

    “不论你喜欢或讨厌,代购总在那里。”本月起,小伙伴们再也不用担心被朋友圈海外代购刷屏了。近日,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外界解读,这意味着之前带有私人代购或朋友帮忙性质的海外代购将被列入监管范畴,朋友圈代购如不报关或被视为走私。

    新规

    朋友圈代购或将涉嫌走私

    2011年8月,拖着10万元化妆品走出机场的离职空姐李晓航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海关稽查。因网售走私化妆品,累计偷税113万元,她被判11年有期徒刑,50万元罚款,后改判为3年。经此一案,海外代购开始与“走私”这个严酷的词汇勾连起来。

    此次海关发布的《公告》,正式提出不管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向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而李晓航们所做的海外代购,正属于《公告》中需要监管的部分。据专业人士分析,如今流行于朋友圈的海外代购多是通过邮寄、随身携带等方式按照“自用物品”形式入境的,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但实际上,通过这种途径入境的相当一部分物品都作为商品被二次销售。今后在监管之下,此类方式入境的物品累计到一定数量后需经海关报关,缴纳相应税款,否则就涉嫌走私,人人皆可举报。另外,《公告》还提出经营人需将电子仓储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对接,并提供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这意味着,海外代购中极易出现的假货水货将无处遁形,跨境电商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