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纲要》原则通过审查

19.04.2016  13:08

  

  4月15日,《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原则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俞滨洋、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清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吴铁出席审查会。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一般分为编制纲要和规划成果两个阶段。 

  本次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对河北省“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要求,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以创新发展为驱动,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城乡共进、区域协同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战略目标和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支撑。 

  审查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纲要》的汇报,进行了研究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纲要》充分体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思路清晰、内容齐全、表达规范,达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建议原则通过。审查组特别指出,《纲要》专门征求了北京、天津等地意见,明确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区域协调、分区指引等内容,是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为进一步完善下一阶段的规划成果,确保及时上报国务院审批,审查组还就发展目标、城镇化发展战略、差异化城市发展策略、都市区和城市发展规模、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