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一批“老赖”被曝光坐飞机乘高铁将受限制
24.12.2014 17:2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被执行人:河北汇源集团唐山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徐建国执行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国际仲裁协会(IAA)于2010年12月8日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效力予以承认并执行。
二、被执行人:邯郸市世龙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刘英祥执行法院:邯郸县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申请人邯郸市世龙建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王明科支付工程款8342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2142元。
三、被执行人: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张春永执行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略。
四、被执行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乔文禄执行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403558.74元。
五、被执行人:衡水坤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冯国辉执行法院:桃城区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利息173333元。
六、被执行人:黄骅市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张立斌执行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偿还原告178864元整。
七、被执行人:廊坊奥特斯曼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付龙江执行法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130万元。
八、被执行人:三门峡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尹洪涛执行法院:张家口市宣化县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现金0.566万元。
九、被执行人: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祝义材执行法院: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略。
十、被执行人:江苏君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刘汝华执行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欠款本金及利息。
十一、被执行人:秦皇岛市九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徐文生执行法院: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金额:991.1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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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燕赵都市报》(2014年12月24日08版)
本文来源: 法院
24.12.2014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