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一批“老赖”被曝光坐飞机乘高铁将受限制

24.12.2014  17:28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高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督促被执行人早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根据《规定》,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高铁等9类高消费行为时将受到限制。
    一、被执行人:河北汇源集团唐山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徐建国执行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国际仲裁协会(IAA)于2010年12月8日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效力予以承认并执行。
    二、被执行人:邯郸市世龙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刘英祥执行法院:邯郸县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申请人邯郸市世龙建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王明科支付工程款8342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2142元。
      三、被执行人: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张春永执行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略。
    四、被执行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乔文禄执行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403558.74元。
    五、被执行人:衡水坤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冯国辉执行法院:桃城区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利息173333元。
    六、被执行人:黄骅市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张立斌执行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偿还原告178864元整。
      七、被执行人:廊坊奥特斯曼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付龙江执行法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130万元。
    八、被执行人:三门峡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尹洪涛执行法院:张家口市宣化县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现金0.566万元。
    九、被执行人: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祝义材执行法院: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略。
      十、被执行人:江苏君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刘汝华执行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欠款本金及利息。

    十一、被执行人:秦皇岛市九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徐文生执行法院: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金额:991.1325万元。


      http://epaper.yzdsb.com.cn/201412/24/530855.html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燕赵都市报》(2014年12月24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