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设“廉政账户” 回收“红包”上缴国库

22.01.2015  01:29

  记者从衡水市纪委获悉,衡水市纪委日前设立了廉政专用账户,让退不回的“红包”有处可去。截至目前,已接受有关人员上交礼金18.2万元、100克金条一根。

  据介绍,衡水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对应拒收而因某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含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只要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缴入廉政账户或上交市纪委监察局的,一律按拒贿对待,不追究收受人的任何责任。

  衡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廉政账户”的设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抵御“人情腐蚀”的“挡箭牌”。账户由市纪委实行保密管理,对存款人姓名、存款数额等予以保密。账户只存入,不支取,账户资金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记者白林)(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