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焚烧秸秆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31.10.2014  18:16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APEC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提高衡水大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衡水市政府日前就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有关问题发布了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