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驶入深化改革快车道
日前,衡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衡水中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委书记李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国华,均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重要意见。这标志着衡水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市深化改革的大盘子,驶入衡水改革发展的快车道。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指出,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中院随即认真落实最高院要求,2015年6月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挂牌运营,取得显著成绩。2015年11月,全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孟建柱书记对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支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为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周强院长做重要讲话。衡水中院作为先进法院,在会上,做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介绍。省委改革办转发了中院创建“百姓司法超市”的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衡水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将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星级版”作为衡水法院发展的新实践目标,中院扩建了信访、立案、综合服务三大区域共1500余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制定了衡水市法院关于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标准,市县两级法院完善了“12368”和“线上”“一码通”,“线下”“一厅清”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并延伸到117个乡镇、街办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探索建立法庭、社区“e法官”与全市智慧网格化管理平台融合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格局正在形成。
此次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立足于衡水经济不发达农村人口较多的平原城市大农村小城市特点,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法院的司法公开,通过司法公开强化法院质量效益管理,通过质量效益管理提升法官素质,以达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终目的,以实践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为人民富裕幸福,安居乐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