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院家事调解有温情 多方合力促和谐
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中,衡水两级法院通过组建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创新审判方式,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半年多以来,全市家事纠纷上诉率从5.3%下降到3.2%,化解家事纠纷2600多起。
这几天,在景县法院,由几名资深的法官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正在龙华法庭审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来自于当事人户籍地龙华镇前秦村已经退休的老支书李爱国也坐在庭上成为此次庭审的陪审员。李爱国不时在庭上提出意见并作为质证意见写进庭审记录中。而最后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判决。
借用乡土权威化解乡土矛盾,衡水法院系统在审理家事案件中积极引入乡土化的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范围,截至目前,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00多件,陪审率达到80%。
而在安平法院,用人性化的手段实现庭前调解,正在悄悄改变传统的审判方式。
家事调解室、亲情观察室、心理咨询室,在安平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建设有序开展。他们从诉讼当事人心里着手,着眼家事纠纷特点,通过推进圆桌式家事审判庭建设等直观展示家事审判独特方式,缓解当事人对抗情绪。
为更好的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衡水法院还从民间及社会组织中选聘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人担任家事调查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人性观察方面的优势,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婚姻状况及未成年人抚养状况,向法院出具调查报告。
为保障家事调查程序有效快速启动。在饶阳法院,他们把全县平安建设的资源、力量绘制成版图,明晰对接路线和网络,逐步形成以法院、司法局、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为主的版图框架,以“平安中心户、组、村(社区)、乡(镇)”为主要梯次的四级调解网络,并聘请乡镇司法所干警、村(居)委会的民调主任、330名人民调解员、各行政部门65名工作人员为家事调查员。一旦有家事纠纷诉至法庭,法院立即启动相关程序。
在某离婚诉讼中,双方有一儿一女均不满十周岁,因女方有第三者导致离婚,男方称两个孩子坚决不随女方生活,如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将离家出走,同时男方拒绝孩子到庭说明情况。根据当事人陈述。法院随即启动家事调查程序,家事调查员到孩子学校询问孩子、老师,认为男方陈述属实。法院依法判决两个孩子均随男方生活。
为更好的保护家庭纠纷中出现的家暴事件。他们还与妇联合作成立“妇女援助中心”,整合志愿者、妇联等优势资源,向受家暴妇女提供心理疏导、人身保护等帮助。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协同家事调解员,对已结家事纠纷进行电话跟踪随访和实地回访,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同时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保证案件审理、调解成效。
家事审判改革的重点在于纠纷化解,为更好的服务矛盾双方当事人,消除误会。衡水中院还组织推进了心理干预制度、冷静期制度等制度措施,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
家事审判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万千家庭。为深入推进这改革。今年以来,衡水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两级法院全部设立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成立了一支50多人的专业家事审判专业队伍。自六月份组建家事审判团队以来,两级法院受理家事纠纷2800多件,上诉率仅为3%,一审调撤率达80%,未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衡水中院也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