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纪委通报一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件

10.09.2014  01:14

衡水市纪委今天(9日)通报了一起“公车私用”典型违纪案件,故城县信访局干部赵世鹏9月5日驾驶公车(冀T16266)去石家庄出差,并于次日上午到赵县柏林禅寺游玩,被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9月8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新闻》栏目予以曝光,造成恶劣影响。问题曝光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谦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严格依纪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市纪委连夜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9月9日,故城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赵世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故城县信访局局长刘坤瑞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对此问题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姑息、零容忍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要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统一封存等制度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切实改进作风,强化行动自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通报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和政治清醒,切实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严格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弛而不息纠“四风”的有关要求,真正把“一岗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实际,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及时全面到位,严防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和顶风违纪问题,要点名道姓予以曝光。(河北电台记者王美中、衡水电台记者马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