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减刑假释公开:当司法遇见网络
采访实录
冬日的阳光洒在身上,让梁丰(化名)觉得2014年的冬天并不寒冷。和往常一样,梁丰如约前往所在社区矫正部门去报到,每周一次。
3个多月前,梁丰还是一名河北深州监狱的服刑人员,一场假释案件庭审直播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是一次高墙内的公开庭审,同步网络直播。9月18日,梁丰的妻子至今仍清楚地记得这个开庭的日子。
“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庭审,让家人对他的改造情况心里更有底了,也很受触动。”庭审次日,梁丰的妻子主动到法院,将丈夫的附加刑罚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一次履行完毕。
因梁丰“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人生,给梁丰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通过数字化法庭庭审直播,使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行全程监督,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效果,消除服刑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走过场、‘暗箱操作’的疑虑和误解,调动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刑罚惩治犯罪、改造罪犯的目的。”梁丰假释案审判长、河北省 衡水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陈永杰说。
受益的不仅仅是梁丰一个人。2015年元旦前,陈永杰还将赶赴下一个“狱内数字化法庭”,集中审理十几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部分还会网络直播”。
“狱内数字化法庭”是设在监狱里的高科技法庭,这是衡水中院在贯彻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全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大背景下的一项机制创新,是推动减刑、假释工作司法公开的一项应时之举。
为解决无固定场所开庭的尴尬,2014年初,一所与衡水中院院内“标准法庭”无异的“狱内法庭”顺利建成,并逐步实现了监狱多功能教育厅、监区及会见室的同步庭审直播,直至网络庭审直播。
“把案件所有问题全部放在直播的庭审过程中,通过庭审质证、讯问,让人一目了然,既增加了透明性,也凸显了对比性。严谨规范的庭审程序、庭审质证核实的证据、法官当庭的阐法明理,也让服刑人员家属及社会公众心服口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衡水中院副院长郭佩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