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获“中国法治政府奖”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10月28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申报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在全国31个入围项目中经过激烈角逐,以终评第二名的成绩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据悉,“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国家机关等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旨在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评价、推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成果,实现“以评促建”。此次评选共收到85个申报项目,经过评委会初选评出入围项目31个参与终评。
据了解,自去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6类执法行为、50余类行政执法领域、6000余个行政执法主体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省各级执法人员在现实执法中主动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各类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岗位信息和服务事项等信息,事后公开执法结果。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已经投入使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在规范文字记录的基础上,重点推行音像记录,2017年,全省各级执法部门新配置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55799台,基本执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各级执法部门分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保证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
我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通过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优化了我省营商环境,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也从组织推动和具体实施两个层面,为今年全国全面推开三项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和路径。(记者尹翠莉、高珊 通讯员安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