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审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07.06.2014 17:44
本文来源: 河北新闻门户网站
行唐县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件现场。范吉英摄
审理现场。范吉英摄
长城网石家庄6月6日讯(范吉英 罗云峰)6月6日上午,行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十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窝藏、包庇案件。审理中,十名涉案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工作进展顺利。因此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多,审判结果待审判委员会研究后,将择日宣判。
2013年7、8月间,被告人尚某、杨某、董某在行唐县上方乡许由村一处废旧云母厂内,用事前准备好的化肥、硫磺等原料加工制造炸药一百多斤,2013年8月左右,被告人杨某、闫某又非法通过孟某从谷某处购买火雷管1000支、炸药1000公斤,准备用于开采云母矿。
2013年10月杨某等人的行径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霍某等4名被告人将剩余的炸药、雷管在云母厂河坝南侧进行掩埋处理时,被公安人员发现,霍某等人将炸药遗弃后逃走。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对查获杨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的炸药325斤,非法购买的雷管828枚进行了鉴定,均具备爆炸能力。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杨某等十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认为杨某等七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霍某等三名被告人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杨某等十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行唐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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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