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唐县审计局“四机制”强化审计效能

28.10.2019  15:34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销号制。对年度审计项目、审计息信、审计要情、案件移送及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清单。建立重点工作督办销号台账,按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履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追责问责。
  二是坚持现场审计跟踪制。对全县民生项目资金、城区路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EPCX项目实行常态化现场跟踪审计。审计人员通过现场查政策、查批文、查图纸、查协议、查评估报告、查资金流向,确保各类项目的合规性。
  三是规范审计行为监督制。建立健全自我监督、上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行为监督机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纪律,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制约,提升重点环节风险源头防控效能。
  四是建立机关内部管理激励制。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构建激励机制,增添履职动力。建立常规性的奖励、表彰、评优办法,以优秀审计人才评估标准,形成促使审计干部争先锋、作示范、当表率、奋发向上、人人思进、个个争先、事事求成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