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召开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
31.08.2015 11:23
本文来源: 政府
会议现场 8月26日,我县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行唐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县长王彦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为民主持会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导组、大气办以及停限产企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城区建筑施工工地、预拌混凝土站点、矿山河道开采企业、煤炭物流基地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王彦芳指出,做好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既是维护国家形象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一次重大考验,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借鉴“APEC蓝”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保障任务。 王彦芳要求,一要突出重点控制时段。8月28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完成对各项保障措施的全面检查,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关闭,对机械铸造、化工、玻璃等工序复杂的企业,要提前采取控制措施。9月1日至4日,必须全面彻底落实企业停限产和停工等措施。中元节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方式,加强对群众扫墓烧纸的劝导和教育工作,争取做到“不冒一股烟、不着一处火”。二要突出重点控制污染源。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成品油挥发及焚烧秸秆、畜禽养殖、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作为管控重点,加大对水泥生产、玻璃制造、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三要突出重点控制措施。工信、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省、市要求停限产的13家工业企业的指导、督促力度,确保停限产和燃煤减排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力度,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进京。要强化联合执法,在县城主要道路和各外环路口设置卡点,确保渣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全部停运,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要强化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城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一律停工,并落实苫盖、洒水等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对矿山、河道的巡查力度,全面关停石子厂、铁矿厂和采沙场,依法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等行为。要安排专人值守巡查,狠抓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坚决取缔露天烧烤,严厉查处不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面源污染。 王彦芳强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空气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大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日报告工作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全天候指挥调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重点控制措施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全面落实分包责任制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对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清形势,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按要求主动落实停限产和停工措施。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打击纪念活动期间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时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要分别牵头组成3个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严格督导掌握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纪念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百分之百予以曝光通报,对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百分之百予以查处问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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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