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29.10.2015  18:09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

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各直管县(市)质监局:

现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10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省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引,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主动适应质监体制改革对执法打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勇于改革创新,围绕切实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围绕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假工作的能动性和执行力,健全执法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打假责任、执法联动、重点区域约谈挂牌、督查考核等措施,不断完善稽查执法工作体系,为建设质量强省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

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分子,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打击一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潜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的干扰,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的要求,突出抓好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以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打击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在春季和秋季组织化肥产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行动,继续抓好农药、农膜、农机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

2.开展以“地条钢”为重点的建材产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地条钢”产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各地对清查出的和举报查实的“地条钢”企业和窝点,一律没收产品和用于生产“地条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生产工具,并按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停、限电措施。继续抓好防水卷材、装饰装修材料、墙体材料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组织开展  “清新居室”专项行动。

3.开展以发动机为重点的汽车及零部件“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对整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明令淘汰发动机和以国I、国Ⅱ、国Ⅲ发动机冒充国Ⅳ发动机等违法行为,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继续打击制动器衬片、制动液、灯具等产品无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

4.开展以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为重点的消费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空气净化器、净水器为重点产品,以点带面,推动食品用金属制品、餐具洗涤剂、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童车、童装和家具等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对空气净化器,严查电机和电容器温升过高、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标、整机除菌率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净水器,严查净化率效果不达标、材料溶出物含量超标、产品机构的承压能力不符要求、存在电气安全隐患以及标实不符、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查食品用金属制品标识标注和使用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餐具洗涤剂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不达标和甲醇、甲醛、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头部位移超标、童车存在不合理间隙、童装ph值超标和家具标实不符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

5.开展以汽柴油为重点的油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查无证生产、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和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打击加油机作弊等计量欺诈违法行为。

在抓好上述五个战役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产品,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同时,各地要深入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6.开展电子商务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的作用,挖掘产品质量违法线索,反溯生产源头,严查违法企业。健全执法打假协查机制,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联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和云搜索,加强产品质量违法信息搜集。

7.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一是严查各类能效标识违法案件。结合本地实际,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目录内产品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突出重点产品,对电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家用电磁灶、自镇流荧光灯和吸油烟机等5类重点产品销售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产品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伪造或冒用能效标识和能效标识以低冒高等违法行为。

8.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行为,以及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证书等质量违法行为。

9.开展“伪基站”专项执法打假行动。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窃听窃照设备、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无线电干扰器等执法打假活动。

10.开展水龙头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查陶瓷片密封水嘴密封、抗水压、耐腐蚀、镀层附着强度等性能不符合标准等问题,严查铅、铬等重金属析出超标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筹划部署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各市局要对区域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了解产业发展情况、获证企业情况、产品质量状况、无证生产情况和质量违法及生产潜规则情况,完善企业档案,根据实际确定本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全面摸排案件线索;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展开集中行动,对重点案件进行破案攻坚,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组织明查暗访,回访重点企业,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总结。省局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把严查彻办违法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对近期被查处过的违法企业和风险排查出的涉嫌有质量违法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并建立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记录;二是继续抓好摸排案件线索的情报工作。畅通广大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65系统、网络、媒体报道和日常巡查排查质量违法线索,扩大案源,鼓励举报并兑现举报奖励;三是强化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综合运用财产罚没、断电、吊证、建议取缔等硬措施,增强打击力度。

(二)继续强化区域整治工作力度。各地对整治过和正在整治中的重点区域要组织“回头看”,采取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查找是否出现质量违法行为反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按照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治理一般质量问题、促进区域产业规范发展的要求,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推进整治工作。努力实现产品质量整体合格率和获证率明显上升,质量问题举报投诉和质量违法案件数明显下降。

(三)继续强化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涉案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系统内执法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技术机构的密切配合,发挥质监技术执法优势。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把执法打假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强化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四)继续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各地要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打假宣传报道。利用“双打”案件信息公布平台,公布“质检利剑”行动查办案件及工作情况,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加强常识性宣传,积极采用宣传栏、宣传册、专家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执法打假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

(五)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一是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执法打假工作全过程,加强层级督查督办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省局要挂牌督办一批案件,必要时与公安等司法机关联合挂牌督办。二是积极开展案件会商活动。对每个专项各地可分别组织案件会商会,省局也将适时召开全省案件会商会,加强办案指导,挖揭“潜规则”。三是推动《稽查建议书》制度的实施。对重大案件彻查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区域性质量违法问题和地方保护干扰执法等问题,加大《稽查建议书》实施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质监部门要把“质检利剑”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对大案要案的查办,要坚持领导挂帅,组织专案组进行攻关,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汇报情况。

(二)加强统筹,有力推进。要将“质检利剑”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即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要与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企业分类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程序,文明执法。各级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工作规范管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打假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注重办案过程中证据的收集,着力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和涉刑案件移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发挥优势,科学执法。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优势,以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基础,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将标准技术规范、检测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应用到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破解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

(五)完善机制,督查考核。各地要将“质检利剑”行动与“双打”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级“双打”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执法打假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强化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责任的落实。省局将对“质检利剑”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各级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专项行动信息和数据。每月10日前报附件1,重大典型案件(附件2)随时报送,12月5日前报送质检利剑行动总结和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