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工商局以“四个专项行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四个专项行动)

15.05.2015  13:59

  今年以来,赵县工商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帮扶、市场秩序优化、企业信用监管和12315护民生“四个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建立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

  该局党组对开展“四个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统一指挥。同时,分别成立了由各主管副局长负责、有关科室队会及分局负责人组成的各专项行动指导小组,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具体指导,抓好落实,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各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二、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宣传到位

   为实现工作全覆盖,该局集中组织系统干部学习、掌握“四个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利用电视台公告、滚动字幕、农村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四个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消费警示;积极联系辖区内各乡镇办事处、专业市场、工业园区等,分别宣讲商事制度改革举措、惠民政策、合法经营等知识;召集规模相对较大的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讲解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创业、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理性消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重点,确保落实到位

  该局按照省、市局目标要求,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四个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一)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以扩大增量、调整结构、增加活力、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民营、农村、小微”为发展重点,以改革、创新、服务、效能为着力点,制定实施3项23条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手续,优化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提高登记效率,扎实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发展。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运用抵押登记、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等方法,帮助企业盘活资金,为企业发展注入发展活力。实施商标兴企战略,推行“公司+商标+农户”模式,推广实用“四书两账”,强化商标行政指导,积极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3月份,该局领导和商广科有关人员深入到河北壹州食品有限公司,指导商标管理、使用工作,帮助该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4月上旬又到河北兴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指导企业商标工作。同时加强与科技、工信、农林、商务、质监、药监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推动企业商标发展的工作合力。截至目前,新发展内资企业140户,同比增长3%,占全年任务50.5%;个体工商户648户,同比增长17.2%,占全年任务33.5%。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6起,共为企业融资9200万元。全县知名商标企业已达3家,著名商标企业19家。

  (二)市场秩序优化专项行动。以整合资源、强化法治、维护公平、防控风险为目标,以乡镇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特色经营专业区域、居民社区为重点区域,以危险化学品、砖窑、食品、易燃易爆品、网吧、餐饮、中介服务等为重点行业,坚持取缔与疏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办照条件的在查处取缔的同时积极教育指导其及时申办执照,推行“亮照经营”,严厉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以医疗、药品、保健品、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采取联查、引导、督促、告诫、撤除、通报等方式,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场所为重点,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社区(村)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的互动联防机制和专业队伍,实行“高压式”、“全覆盖”、“露头就打”,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以商标印制企业,涉嫌区域性、群体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为重点,建立以企业自律自保为主体、行政和司法监管查处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工作体系,群防共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企业滥用职权或优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限定商品价格、强买强卖、指定经营、滥收费用、商业贿赂等为重点,通过向消费者了解情况,查看供销合同、账目、原始凭证等方式,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清理查处各类无照经营125户,引导其办理执照107户,涉及环保问题和违法占地抄告42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59起。查处违法广告5起,侵权和假冒案件各1起。
     
  (三)企业信用监管专项行动。以诚实守信、企业自律、加强监督、社会共治为目标,以企业年度报告为重点,组织企业代表集中培训,进工业园区上门指导,在县局和5个分局设立“工商代办办公室”,免费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做好年报,确保企业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围绕抽查企业公示信息,依法监管企业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依法查处经营者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县企业年报公示已完成40%。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案件1起。

  (四)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扩大消费、保障民生、多方协同、社会监督为目标,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家用电子类商品、老年和婴幼儿商品、装饰装修材料等为重点商品,围绕对消费者使用造成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彻查严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整治。依据12315数据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和调查问卷反映情况,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拒绝“三包”为重点,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以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为重点区域,以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农用柴油等为重点商品,开展声势浩大的农资大清查、打假行动,严查一证多用、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农资经营户台账,推广使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加大普查、抽检、留查力度,强化规范化经营;推进农资示范店建设,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调查了解农资购销情况和使用效果,“顺蔓摸瓜”,查处农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开展农资市场整治。以汽车、手机销售(含零配件)、维修为重点,查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蒙骗和欺诈消费者、强制保险、强制消费、乱收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民用品维修业整治。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家,查处农资案件49起,建立农资示范店16个,调解投诉3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赵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