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5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和分级工作方案

09.04.2015  19:32
      冀安监管二〔2015〕37号           为推进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5行业企业(以下简称机械等5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冀安委〔2015〕3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完成机械等5行业规模以上标准化已达标企业3900家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机械等5行业企业规模以上剩余企业3100家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
  二、工作范围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范围为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所有企业单位。
  (一)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其他已实行安全生产承诺的相关企业。
  三、工作分工
  机械等5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考评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机械等5行业中央驻冀企业(以下简称央企)、省属企业总公司(总部)诚信等级的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市属机械等5行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央企、省属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诚信等级的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三)各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机械等5行业其他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四、等级评定
  (一)评定组织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机械等5行业监管工作的处(科)室成立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处(科)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聘请的中介机构专家组成,人数3至5人。
  (二)评定和分级标准
  企业诚信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和分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考评得分情况确定等级,A级为90分(含)以上,B级75分至89分,C级为60分至74分,D级为59分(含)以下。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占考评总分的80%,分别按一级80分、二级75分、三级60分计入总分。
  2.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占考评总分的20%,经机械等5行业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考评计分后,按20%计入评估得分。
  3.下列情形企业诚信等级确定为D级企业:应申请而不申请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承诺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弄虚作假,有瞒报事故、提供虚假安全生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
  (三)评定程序和时限
  1.企业自评。列入2015年评定和分级计划的3900家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明细表》进行自评。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15年4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15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2015年10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2015年5月开始组织评估。列入2016年评定和分级计划的3100家企业,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企业自评并提出评估申请。
  2.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评估。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明细表》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标准化达标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三项制度”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了解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现场计分,填写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估报告,拟定企业诚信等级。省局自接到机械等5行业央企、省属企业评估申请后,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进入企业进行考评。市、县(区)相关处(科)室接到机械等5行业企业评估申请后,按照属地原则、分级原则,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进入企业进行考评。
  3. 诚信等级公示与确定。机械等5行业企业诚信等级初定结果,每季度末汇总后报本级安委办,由各级安委办统一在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企业对等级评估结果有异议或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社会举报的,会同安委办组织进行调查和审核,结果有变化的进行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A级企业需报省安委办审核,市属及以下B级企业需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委办审核,由各级安委办对机械等5行业安全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和诚信等级调整情况每季度进行信息发布,向企业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企业诚信评定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和分级工作,事关企业切身利益,是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机械等5行业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及时将《关于开展机械等5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自评的通知》发送到央企和省属企业。
  (二)认真组织开展。组织对企业评估时,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确保评估等级客观、公正。按照诚信等级管理要求,做好企业诚信等级重新评定和降级、升级的调整评定工作。对D类企业和列入“黑名单”企业,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强化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消除事故隐患。
  (三)对企业诚信评定工作实施激励和限制措施。激励和限制措施具体实施情况11月底前、企业诚信评定和分级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省局监管二处。各设区市要将任务数分解到各县(市、区)并落实到企业。诚信评定和分级企业名单由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汇总后于4月底报省局监管二处。
  联 系 人:王建英  联系方式0311-87803011(含传真)
                              刘立波  联系方式0311-87803022(含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列表:
1: 2015年机械等5行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和分级任务分解表.doc
2: 省局负责诚信等级评定的计划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