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螃蟹绑绳标准化、统一化 应可探索!

13.10.2015  10:31

天价虾刚走,这两天,螃蟹又引起了舆论关注,一只毛重0.66kg的青蟹,净重仅0.52kg,绑蟹的绳子占重比竟超20%!记者走访宁波青蟹市场发现,绑绳过度的现象层出不穷,有的商家把绑绳换成吸水的商标带,一条绑绳甚至有31米长!商家倒也说实话:顾客开高价,我就少绑。这到底是卖绳还是卖蟹?对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在流通领域,青蟹绑绳执法没有可参照的法律依据。而宁波农业、质监等相关部门也都表示,目前宁波市场青蟹绑绳仍处于执法盲区。

即使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但一斤青蟹二两绳,这算不算过度包装,算不算对消费者的欺诈?到底是执法没有依据,还是责任意识出了问题?泓泉老师,您觉得呢?

评论员泓泉: 这确实不是个小问题,山东有记者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商贩每卖1斤的捆绳大闸蟹,绳子就能占到2两4,按照商贩每天卖100斤45元的大闸蟹计算,每天商贩光卖绳子就能赚1080元,一个月就是32400元。如此暴利当然仿效者众啊!

就个人看法,主持人说到的这绝对是无良商家,因为按照一般商家的做法,相对俩说从面上讲还是力求让销售看上去具有一定公道性的,比如他们会说绳子是免费的,螃蟹也可以先称后捆,绝对是实打实的价,如果嫌麻烦,要买捆好绳的大闸蟹,斤两数也可以优惠,具体说来,比如可以买一斤按九两交钱,那一两的绳子钱就算刨出去了,这个算法就目测来看,应该说具有一定公正性,一般消费者也不怎么计较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实际上许多商家依旧有很大的猫腻,就好像主持人前面说到的,比如斤斤计较的顾客,商家就给你多绑绳,比较温顺和善的就绑短绳。再比如如果数学好的话你会发现,绳子实际重量2两4的话,你减一两商家就多挣了你一两四的钱,一斤多挣你好几块钱。一天一百斤就是多挣了十斤蟹子钱,按45元一斤算就是450元!了得啊这还!

怎么办呢?实际上许多地方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

咱还拿山东省为例,《山东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净含量,不得短缺数量,不得拒绝消费者复核计量结果。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蟹子的时候除了可以拒绝带绳的蟹子以外,也可以到市场公平秤去称量蟹子的实际重量。少了要求商家补偿或者打消费者保护热线,保护自己的利益。从法律层面讲,这实际上是一种价格欺诈。

除此以外,各地市场可以强制要求店家绑绳长度应作为标准件提前备好,长短大致统一,必须干爽绑绳,然后在测出统一干绳相对重量后,在每个蟹子销售中去掉这个总量,这不就结了?这和商超秤卖物品时,电子秤只要事先统一设置即可实现去托盘称重是一个道理。去托盘可以如此操作,去绑绳如何不能如法炮制这个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