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天价”的司法鉴定,更需要鉴定
今年8月25日,霍先生妻子的玉镯被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之前,霍先生缴了2万元的鉴定费用。9月初,鉴定结果出来,霍先生妻子玉镯的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司法鉴定的费用甚至高于镯子自身的价值,这让霍先生想不明白。他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否允许。(9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鉴定价值2万的玉镯,居然耗资2万。这无疑是让鉴定“吃”掉玉镯的本身价值。尽管,有关方面一再标榜,“司法鉴定的方法更高端、更专业,且承担高昂的责任风险。2万元的鉴定费,并非不靠谱。”但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商业化玉石的真伪鉴定,起步价是200元一件,即使是请上过电视的大咖“出台”,也不过3000元每件。显然,添加的玉石司法鉴定,也需要鉴定。
为何玉石司法鉴定费收出天价?一方面是因为玉石司法鉴定,没有价格指导。我国法律规定,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均是鉴定单位自行定价。也就是说,玉石鉴定费收多少、以什么标准收取,全凭鉴定机构的一家之言。另一方面是因为垄断经营。尽管,我国司法鉴定实行准入制,但实际上由于限制,只有几家鉴定机构在“坐庄”,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一边是鉴定机构的商业化,一边又是事实上的垄断经营,想不出天价鉴定都难!
平心而论,玉石司法鉴定,属于小众化鉴定。政府不可能,也没必要如法医鉴定一般采取政府指导价。价格市场化未尝不可。但价格市场化,需要竞争市场化配套。倘若,没有配套措施跟进,那么鉴定价格就会与市场脱钩。试想,一方面用准入制的“门槛”,将竞争对手缴械;另一面却又放弃政府指导,如此“伪市场化”,岂不等同于能源国企?价格怎能不脱钩?
就目前而言,玉石司法鉴定,当然可以向法医、物证鉴定看齐,采取市场指导价。但应该引起注意的是,玉石司法鉴定毕竟属于“小众产品”,政府未必有精力全部触及。况且,在样本量不大的情况下,政府指导价未必契合供需两方面实际。因此,对于小众化的司法鉴定,与其用政府之手“牛栏关猫”,不如完全推向市场。用市场竞争去核定价格合理区间。因此,降低司法鉴定的准入门槛,让更多鉴定机构拿到司法鉴定的“路条”,更应是改革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