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22.08.2014  09:56

    新华网乌兰巴托8月21日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21日在乌兰巴托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联合宣言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应蒙古国总统查希亚·额勒贝格道尔吉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8月21日至22日对蒙古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查·额勒贝格道尔吉总统举行会谈,分别会见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主席赞达呼·恩赫包勒德、总理诺罗布·阿勒坦呼亚格。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广泛交换意见,达成多项重要共识。

    两国领导人决定,基于两国关系当前高度信任水平,本着进一步深化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从永做彼此信赖、负责任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出发,将中蒙战略伙伴关系提升为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为此,双方认为应大力发展以下方向的合作:

     一、政治领域

    双方表示,将在1994年《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和其他文件精神指引下,本着相互尊重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使用武力,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相互尊重各自选择发展道路的原则,发展和扩大友好合作。

    双方强调,不从事任何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活动,不签署任何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条约,不加入任何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同盟、集团,不参与上述同盟、集团任何针对对方的活动。不允许任何第三国家、任何组织或团体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活动。

    双方再次重申,把基于稳定、互利、相互尊重原则发展两国传统友好关系作为本国对外政策首要、战略方向之一。

    中方指出,按照“亲、诚、惠、容”的理念发展同邻国的关系,谋求互利共赢,共享发展成果,蒙方对此高度评价。双方认为,这将为中蒙关系和地区合作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蒙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蒙方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上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