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法律要求 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记者戴绍志 周远)4月5日至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省石家庄市、沧州市检查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4月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许勤向严隽琪副委员长汇报了我省有关情况。当天,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汇报。许勤出席会议。
在石家庄市,执法检查组先后到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南三条新源发商贸城进行实地检查。在沧州市,检查组听取了沧州市及部分企业、消费者的相关汇报和意见建议,到东塑新能源材料膜项目、航天神舟太阳能光热产业园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严隽琪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和加强质量工作的做法和成绩。她表示,河北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激励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全省质量工作有一些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她也指出了我省质量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严隽琪指出,产品质量法是质量工作的根本法。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落实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性,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要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把抓质量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对质量检测和执法力量不足状况,要从改革入手,做好质量提升工作。要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工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公平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让消费者放心安心。企业要坚守诚信底线、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科学管理,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通过质量提升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王力、付双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吴清海,全国人大代表于贵良、袁敬华;省领导商黎光、范照兵、王刚、王雪峰,省长助理尹亚力,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等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