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法院: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16.12.2014  17:25

    12月15日,沽源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全市法院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精神,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全体法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田慧荣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副院长郭万举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王利军宣读了《沽源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随后,党组书记、院长田慧荣作总结讲话,对做好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中央对廉政和作风建设十分重视,对廉政和改进工作作风整顿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抓反腐已成为常态化。前不久,最高法院出台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表明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司法腐败案件的决心。但是我们现在还有一些干警存在模糊认识、侥幸心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此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健全法院改进作风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机制,以刚性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推动改进法院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要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要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监督管理的规定》、《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等制度规定以及中院近年来下发的廉政制度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通过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机关和院党组的部署上来。按照实施方案针对诉讼费收取、涉案款物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全局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随时抽查、定期检查、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等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活动的进度、措施和效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克服自身困难,做到教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