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审计局落实“三个责任”开展好投资项目审计

19.01.2016  10:21

    一是建设方的责任,建设单位是财政资金使用的直接部门,是项目建设的主体,审计部门对建设程序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是否到位等责任进行审计。
    二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签定的合同,按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审计部门对施工方是否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签证是否真实,工程结算是否准确等责任进行审计。
    三是监理方的责任,监理单位代表建设方履行现场质量监督,对委托方负责,审计部门对监理人员是否有专业资质,履行现场质量监督是否到位,现场签证是否合规等责任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