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淘汰电力行业 落后产能5.1万千瓦

12.05.2016  11:53

近日,我省制定《河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强调,在确保供电、供热的基础上,2016年初步安排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5.1万千瓦。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机组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实施破坏性拆除。

行动计划指出,全省燃煤发电机组新建机组要准入控制,今年我省开工燃煤火电项目以及年内核准的其他同类型燃煤发电项目均要采用超临界机组,投产后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设置烟气旁路通道,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现役机组要升级改造,2016年安排改造30万千瓦级以上机组30台、容量1106万千瓦。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供热改造等技术,对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改造后,年节约标煤约22.9万吨。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和辛集市、定州市负责20万千瓦级及以下小型燃煤发电机组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能与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分企业、分机组、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机组的煤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20万千瓦级及以下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优先改造为背压式供热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