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励民营资本进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03.01.2015  14:04

  当前,我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主要通过出资入股、收购入股、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四种形式,领域主要集中在物流、担保、建筑、贸易、汽车销售、房地产开发等基础产业和服务业。

  原标题:河北:鼓励民营资本进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当前,河北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主要通过出资入股、收购入股、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四种形式,领域主要集中在物流、担保、建筑、贸易、汽车销售、房地产开发等基础产业和服务业。尽管河北省民营资本进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规模不大、速度不快、质量不高,已有的混合所有制层级较低,乃至有倒退现象;国企“不愿混合”、民企“不敢混合”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策建议]

  通过分类指导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功能性国有企业改革,让民企更多地参与民生发展、社会建设。在公共基础设施、公交、水务、文化产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筛选出80至100个适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质项目,尽快向全社会推出,让民营企业选择性地进入,然后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成熟一批,推出一批,逐步放开,让民营经济广泛进入国有功能性企业。

  培育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成长要素。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吸收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各类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国企投资。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为民营资本进国企创造条件。培育和发展专业组织,建立完善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交易转让、股权登记等一体化中介服务体系,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确值、保值、增值。本着协约的精神,制定相关规则,让投资者进得去、出得来,使民营资本在规则之内实现可进可退,进而提振民营资本进国企的信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筛选若干家规模以上纳入统计范围的成熟民营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优化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牵引作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有效清除市场壁垒。不断完善保障、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健全产权流动市场机制和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创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良好法制条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

  拓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路。把动员国有资本主动注入民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作为一个重要补充思路,既引进来,又走出去,从“单打”变成“混合双打”。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将新增资本除用于内部技术改造部分外,更多地通过向民营企业注入资本的方式,实现参股或相对控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选择若干国有企业作为注资民企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带动国有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与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优势相融合,进而盘活国有资本,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达到国企民企双赢共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