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法院:规范庭审礼仪提升司法形象
17.09.2014 19:31
本文来源: 法院
规范着装礼仪。 出台《着装管理规定》,特别要求庭审必须着法袍,避免以往由于季节变化等原因,造成庭审着装缺乏统一性的现象。同时,对外出调查、调解等过程的着装也进行了统一规范。
规范行为礼仪。 从审判人员到庭时间、行为举止、精神状态、使用法槌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此外,还对缺席、随意离开审判席、接打电话、阅读与庭审无关的书籍资料等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规范语 言礼 仪。 要求法官在庭审中要规范、准确、文明地使用审判用语,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耐心听取他们发表意见,禁止使用法官忌语。
强化内外监督。 成立督查组强化督查,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通过旁听案件进行监督,不断促进庭审规范化。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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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4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