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签订京津冀药品检验协作机制建设框架协议

29.11.2016  16:05


图片:省药检院与北京市药检所、天津市药检所签署了《京津冀药品检验协作机制建设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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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津冀药品检验协作机制建设会议在京召开,会上,省药检院与北京市药检所、天津市药检所签署了《京津冀药品检验协作机制建设框架协议》,标志着京津冀三地药检机构在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药品检验协作机制,提高区域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协议》,三地药检机构将按照《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相关要求,在三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同合作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监管机制框架下,积极配合监管工作,落实京津冀药品检验检测计划,整合优势资源,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加强沟通,推动区域药检水平协同发展。

同时召开协作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会上,王熳院长就河北省院基本情况、仪器设备、技术支撑能力以及全省药检系统检验水平等一一做了介绍,她指出,此次三地药检机构的合作不仅是河北省院学习的机会,更是补齐自身短板的契机,她希望,通过精诚合作,在检验业务、科研创新、信息化、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积极交流,使河北省院检验检测及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天津市所、北京市所也分别介绍了各自情况、河北省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