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故缺考的通告
19.01.2016 16:4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6年第1号
关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故
缺考的通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5日,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省局组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400余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绝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了培训和考试,部分未按时参加的企业也于2016年1月6日到省局参加了约谈和补考,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有8家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意识欠缺,在省、市局多次通知的情况下仍然无故不参加补考,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城市 |
1 | 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 | 李建昭 | 石家庄 |
2 | 石家庄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李艾珉 | 石家庄 |
3 | 石家庄市华营联合葡萄糖厂 | 何建国 | 石家庄 |
4 | 石家庄华曙中康药业有限公司 | 何立文 | 石家庄 |
5 | 安国贵灵百顺药业有限公司 | 辛庆忠 | 保定 |
6 | 保定孚泰药业有限公司 | 张义 | 保定 |
7 | 河北平安行药业有限公司 | 郭尚印 | 保定 |
8 | 廊坊美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李洪伟 | 廊坊 |
请有关市局对以上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并在对企业进行量化分级时予以考虑。
特此通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局药品注册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稽查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01.2016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