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刘黎等9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刘黎等9名“最美基层法官”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授予付冬辉等16名“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共同主办“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在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下,历时近4个月,从全国15万多名基层法官中优中选优,最终评选10名法官为“最美基层法官”,并授予24名法官“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长期以来,广大基层法官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默默奋斗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第一线,以精深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办案技巧,淳厚的百姓情怀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基层百姓排忧解难,尽心尽力为大局服务,依法处理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上述34名优秀法官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导向,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中未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9名“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授予其中未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或“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的16名“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迅速掀起学先进、促工作、改作风、树形象的热潮。同时,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把学习活动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9月23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