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军:教育试点可以,操作更需阳光
今秋开学,河南洛阳11所市直学校实验班试点引入“电子书包”,而这项旨在“实现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主要举措,却因为最低5340元的高额费用以及商业色彩浓重的购买方式,连日来引发广泛争议。(9月28日工人日报)
教育试点作为教育改革的试水阶段,意义非同寻常,试点单位提供的数据信息和结论将是制定教育政策的重要依据。洛阳市教育局引进现代化教育手段——电子书包,本应当寻求最广泛的社会支持,结果却弄巧成拙,何以如此?
电子书包的购买价格是引发争议的焦点。一套电子书包,向家长收取5340元高额费用,与市场价2000元左右相去甚远。如此收费的依据何在,就成了所有家长的心中疑惑。洛阳市教育部门显然对此不能草率了事,更不能藏着掖着,而应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开学前就向社会公示、说明,接受社会监督。而从目前的情形看,电子书包采购的一切程序都是在社会看不见的环境中进行的,由此洛阳市教育部门即使自认屁股擦得很干净,也难免受到质疑。
当然,洛阳市教育部门很可能有身不由己的尴尬,毕竟供货商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公司,其中的利益勾连是教育部门无法抗拒的,特别是,如果政府下定决心借机赚钱,教育部门也只能“照章行事”。毕竟为了家长和学生利益甘愿丢掉乌纱帽的局长和校长少之又少,再则,能傍上市政府这条大腿,几个局长和校长不“肝脑涂地”?
如果上述猜测成立,则教育部门的不抵触就使问题越加复杂起来。家长一次性缴纳5340元;在银行存3万元,3年期满后还本计息,由银行赠送;购买长江证券年收益率0.72%的理财产品5万元,2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长江证券赠送学生“电子书包”一台。这三种商业色彩浓厚的获取电子书包的方式就被顺利绑架在教育部门身上,教育部门成了实实在在的代罪羔羊。
如果上述猜测不成立,洛阳教育部门就欠洛阳家长一个说法:教育部门搞教育试点,何以与银行、证券公司有了一腿?主动消除社会疑惑,自证清白,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而至于5340元中是否存在利益勾兑,就交给纪检部门吧。
近几年,教育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问题不断,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透明原则,引发社会质疑;二是借采购之机贪污公款、收受回扣、搞利益勾兑,其最终结果无非是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洛阳市教育部门是否借教育试点之机行教育腐败之实,自有法律评判。但其中生发的教训却是不可忘记的:一切政府采购行为必须在阳光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