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降至四成 两年以上住房外销免营业税
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吴雨、刘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通知指出,调整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调整后,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收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外,为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和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个人转卖普通住房 营业税免征期限5年变2年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韩洁、申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联合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楼市信贷、税收“双响炮” 改善性住房消费预期回暖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万方)继上周住建部、国土部两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后,“稳楼市”政策再发力。
30日傍晚,央行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与金融政策配套出台的还有税收政策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消息甫出,引起市场一片热议,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信贷、财税稳楼市政策的出台已在预料之中,但此次政策力度之大仍然超乎市场预期。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此前住建部、国土部下发通知,更多旨在释放中央稳定楼市消费意图,提振楼市信心和预期,而此次信贷、财税政策“双藤开花”,无疑给楼市注入更多实质性“优惠”。
事实上,本轮一系列稳市政策的出台,并非无迹可寻。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定住房消费,坚持分类指导,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顾云昌看来,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信号已经相当明确。
央行在解读政策目标时强调,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还特别强调了楼市信贷政策需“因地施策,分类指导”。
谈及此番新政对于楼市将有何影响,顾云昌表示,金融体系对房地产业的支撑作用显而易见,从前期导向性政策的酝酿,到实质性政策的出台,市场买房预期将得到逐步提升。首付比例降低等利好政策将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消费者入市。
顾云昌强调,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二年以上普住销售免营业税等针对于二套房政策的出台,也体现了此番政策对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视,将提升改善性住房消费预期。
自去年以来,取消限购、货币补贴、调整公积金政策等轮番出台,而此轮新政亦普遍被市场视作第四轮稳楼市政策,未来是否有更多稳定楼市消费政策出台?
顾云昌表示,在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下调方面,调控政策仍具有空间。而对于目前还未放松限购的部分城市,他认为,除北京、上海外,取消限购促进楼市消费并非不可期。
顾云昌同时提醒,对于楼市能否即刻回暖,亦不能过于乐观。目前库存量仍然较大,三四线城市此类问题更甚,去库存化仍然面临一定压力,需要时间逐步消化。“需要在政策和舆论上都保持定力,住房消费才能得到长期稳定”,他强调。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汪文品)30日傍晚,央行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与金融政策配套出台的还有税收政策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发改委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琳对新华网记者表示,本轮政策调整是一种向市场化回归的政策,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方向。一揽子“新政”逐步落地和谐“共振”,利好楼市。
调控松绑符合当前改革方向
此前的楼市政策松动主要是:放松限购、调整二套房贷认定、降低房贷利率、放松公积金贷款规则等。这次央行等三部委针对二套房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能更好的支持居民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
新政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的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实际上,这给予地方银行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其划定比例。刘琳表示,这次的二套房贷政策,银行的空间更大,是一种向市场化回归的政策,符合当前改革方向。
此前,由于楼市过热,政府曾接连出台政策抑制投资性需求和炒房冲动。而从2014年以来,行政性调控则出现逐渐退出的迹象。本次五部委联合出手,从信贷和税收两个角度给楼市“松绑”,表明在当前环境下,过严、从严的楼市政策已经回归到正常化、长效化、市场化。
楼市去库存仍是“主旋律”
近半年多来,楼市政策就不断迎来“松绑”。2014年6月底,呼和浩特市率先宣布取消限购后,各地方政府便纷纷跟进,实施了3年多的楼市“限购令”在多地以各种形式退出历史舞台。
随后,央行、银监会房贷新政出台,被视为稳定楼市消费的第二波政策。
10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各界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把住房列入重点推进的六大领域消费,对于楼市的回暖有重大意义。
此后,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央行两次降息、一次降准,更是被市场视为楼市“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房地产时没有再使用“调控”、“抑制”等相关表述,取而代之的表述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刘琳告诉新华网记者,单看本次信贷政策的放松对整个楼市复苏拉动不会很大,因为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在楼市占比很低。但一揽子“新政”的共振效果明显,尤其是央行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构成了实质性利好。
不过,在刘琳看来,今年全年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去产能、消化高库存的态势,地方分化趋势明显。
刘琳认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鼓励改善性需求、降低房屋交易成本、推动房屋资产流转非常有利,很大程度上直接利好楼市。
事实上,我国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赋长期以来比较高,高交易成本、低持有成本的房地产结构从长期来看非常不合理。刘琳认为,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持有成本有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