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鼓励各依托单位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到我省讲学或举办、承办重要学术会议,现开始受理2015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请。为做好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
2.专项内容与负责人主持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专项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国际性专项应有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专项应当有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往年获得过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此专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的“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请详细阅读系统登录页面“使用说明”中的相关帮助文件),经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由依托单位盖章后统一上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基金办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五点,纸本集中受理日期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五点。
联系人:贾川
联系电话:0311-86266225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师老师
电话:0311-86701493
科技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