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12.05.2022  09:50


图为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在进行屋安全性能鉴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

  中新网石家庄5月11日电 (赵丹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日消息称,河北省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行动从5月中旬持续到8月下旬,全面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北此次行动将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聚焦酒吧、网吧、饭店、旅馆、农家乐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包括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和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群租牟利、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房。

  对排查评估发现的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自建房,第一时间停业、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整治,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启动落地重修;对存在局部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否则一律不得用于经营和使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在清理管控和后续整治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不能“一封了之”“一拆了之”,充分考虑产权人(使用人)的生计问题,让整治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在整治存量隐患的同时严控增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农村自建房确需搞经营的,须根据用途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完)

编辑:【梁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