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艺:行业协会如何成了“敛财邪会”

01.07.2014  13:15

    6月26日,新华社援引审计报告报道,因违规提供医生通讯录、为企业提供“荣誉”、明码标价卖奖牌等,多家行业协会被“点名”。审计报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审计报告披露,一些行业协会成了“收钱协会”,至2013年底,国家卫计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96家行业协会违规收入达到了近30亿元。(6月27日《河北青年报》)

    审计署曝光13个中央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敛财,并提出整改意见,无疑值得肯定。值得反思的是,96家行业协会为何胆敢违规敛财近30亿元呢?行业协会本是民间组职,由公民自愿参加,然而,在现实行业协会生态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与规范,行业协会乱收会费、乱作为的情况不在少数。明眼人一看并知,不少行业协会并非纯民间社团性质的普通协会,它们都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比如,建筑业协会与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关系暧昧;驾驶员协会背后的大树是交警部门;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背靠药监局;给个体劳动者协会撑腰的是工商局。建筑企业也好,驾驶员也好,医药企业也好,个体户也罢,他们顾忌的不是协会本身,而是协会背后的政府部门。

    有的退休官员甚至在职官员兼任协会负责人。作为政府部门,以被管理者名义设立行业协会本身就成问题,官员担任协会负责人,协会利用行政职能向被管理者乱收费、乱设行政许可,架空中央简政放权的初衷,更是难逃“邪会”之嫌。

    行业协会扮演二政府角色乱收费,并不是中央部门与一地独有的现象。打着政府部门的招牌,违法圈钱的“学会”、“协会”比比皆是。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圈钱。李金华的话可谓一针见血。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办协会成为变相的“二政府”,充当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近年来,政府部门的二级、甚至三级社会团体因为收费混乱,管理无序等问题被公众质疑的例子不在少数。最典型的例子当属牙防组事件。尽管原卫生部最后撤销了牙防组,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牙防组也好,其他行业协会也罢,它们作为附属于政府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性与公信力来源于政府部门。这些政府下设的协会虽不是正规的国家机构,却充当了二政府三政府的角色,利用挂靠在政府部门的特殊地位,直接或间接行使了部分行政职能,甚至做了政府不方便做的事情。由于有政府“虎皮”护身,它们往往还可以规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有调查表明,一些行业协会依托权力乱收费、乱卖牌匾的现象突出。乱收费俨然已成为一些政府部门主管协会组织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这些政府的“徒子徒孙们”利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与畏惧心理乱收费、乱作为。

    虽说行业协会在行业协调与补充政府职能不足方面曾经发挥过作用,但是由于监管缺位,有的行业协会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挂羊头卖狗肉,以各种名义捞钱。有的协会已经成了政府公信形象的破坏者、不法商家的帮凶。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完善,有的行业协会显得多余。

    过于泛滥、缺乏监管的行业协会,不仅耗费社会资源,给基层与企业带来负担,伤害了政府公信。还是形式主义、腐败挥霍的“温床”。对此,政府部门理应反思。思考如何管好自己的“子孙”,不让这些“子孙”伤害政府的羽毛。比如有的地方不允许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让协会与政府脱钩,在规范协会管理方面开了好头。在我看来,不仅被曝光的乱收费、乱作为的协会要整顿,所有行业协会都要去行政化,所有“挟政府招牌以令乱收费”的社会团体都应进行治理和规范。严管各种增加民众负担,伤害政府公信的非规范机构运作,让它们在合法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