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改善,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给环保部门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环境状况越来越低下和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肥乡县环保局不是传统的“坐、等、看”,而是“跑、听、办”,全程、全面、全方位记录环境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据统计,2015年,环境执法平均结案满意率达到了95%。 定期巡查保留记录。我局监察三个中队采取分区域的定期巡查制度,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照法律法规查污染物种类、查审批文件、查验收文件、查污染设施运行等情况,从中捕获企业守法经营信息,并现时、现地、如实填写《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由企业负责人、执法人员和参加人相互见证共同签字。对各执法中队的《《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统一存档备案,以便于负责人、执法人员查询,保留下详细的检查执法原始记录和痕迹。 执法办案锁定印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求在立案、调查、审批、告知、送达等办案环节上,不但要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告知明确、送达到位,还要做到事事有记录,步步有印迹,条条有证据,并且各种记录和证据做到文书规范、语言准确、信息完整。保证执法办案从始至终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避免了“一锅粥”、“糊涂账”。一经结案,所有案卷立即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