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年薪将不超60万 股权激励有望重启
在习近平提出要对国企不合理收入进行调整之后,国企薪酬制度即将面临大调整。《财经》杂志称,受影响最大的金融央企高管将被限薪,大部分主要负责人的降薪幅度高达70%。但与此同时,暂停近5年的股权激励试点有望重启。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财经》提到改革意见的最新进展与细节,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此外,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亦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缩小金融与实体国企高管薪酬间的差距。数据显示, 2011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3年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
自2002年国有银行改革以来,金融领域高管薪酬逐渐市场化,并且高于其他国企。但国有银行负责人仍具有行政级别和干部待遇,可以享受升迁机会,由此形成了薪酬市场化但职务身份并未市场化的现象。
此次改革不单单只是限制薪酬,还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股权激励。
《财经》提到,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已经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
这份计划主要看点是,为发挥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推行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一定比例的薪酬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持股目的。试点成熟后,将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开。像民生银行这种民营机构并不在试点范围之内。
华尔街见闻网站曾介绍过,在银行业争相试点“混改”之际,对于高管和员工的股权激励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新的一步。而交行有望第一个吃螃蟹。
8月21日,在交通银行中报发布会上被问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是否会涉及高管、员工们的股权激励时,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钱文挥表示:“包括在方案中,作为一部分”。
交行行长彭纯对“混合所有制”的回应是:“正在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方案”和“在有关政策上争取先行先试”。
2006年,中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了一项试验性计划,允许国有上市企业对雇员提供股权激励。但在2008年,财政部又下达文件,禁止国有金融类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国九条”明确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新国九条”更是在“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段落之后,明确要“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