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规范运作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近年来,我省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数量、涉案金额、涉案人数等指标呈逐年上升趋势,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根据省委省政府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区域性金融风险,由我委牵头对全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开展集中排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在你市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
二、排查内容
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和人员队伍建设。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局)组织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含基金管理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按要求填报风险排查表,其中基金企业填报见附件1、2、3和4,管理企业填报附件2和5、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各市发展改革委填报附件6,并撰写本市风险排查报告连同企业提交的材料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反馈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基金企业需要填报的风险排查表如下(可在电子邮箱中下载):
1.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附件1)
2.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运作风险排查表((附件2)
3.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风险排查表(附件3)
4.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投资项目风险排查表(附件4)
5.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5)
6.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6)
基金企业自查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募资和投资情况
3.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对我省出台的《河北省促进股权基金业发展办法》(办字〔2010〕155号)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及有无需要改进的方面。
5.其他问题
联系人:曹倩
电话:0311-88600519(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密码:8860051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