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细则出台 为何有人欢喜有人愁?

08.01.2016  20:49

对于上班族来说,一年当中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而下面这个消息一定会让大家非常高兴。2015年1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如果用人单位再找理由不让咱们休年休假,那咱们就可以根据这个规定找单位要赔偿啦。

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一经出台,立刻引发了热议,其中一些细节更是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记者了解到,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国家在2008年就已经出台,而我省近期出台的细则,使得带薪休假制度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

也就是说,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时间计算,既包括在同一单位,又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形,但是如果按照连续工作时间申请年休假,休假时间则要重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门不享受年休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人虽然能够正常休年休假,但是在带薪的问题上却被单位打了折扣,休假就要放弃工资,而这些情况主要集中在私企。

采访中很多市民都对这种做法不满意,但又“很无奈”。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采访中,记者也联系到了一位私企老板邵先生,他的说法很有代表性。

根据最新出台的《细则》规定,如果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付年休假报酬的,职工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红梅:单位不安排年休,职工早怎么维权,谁来监管,落在了县级以上人力保障部门进行监督,比方单位有一些违规行为,,他们要出面纠正,如果说协商解决不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于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