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机动车实施6年免检新政 老车主也能享受
河北新闻网8月20日讯(记者 王嵩 摄影 李建国)上午,记者从河北省公安交管局召开的“河北省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政策,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老车主也能享受一次6年免检。
不仅新车能享受新政策,老车主也能享受6年免检
据河北省公安交管局政委郑玉海介绍,关于6年内免检实施时间,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为三类情形:第一类,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第二类,2010年9月1日以后,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第三类,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
河北省公安交管局党委委员、政委:郑玉海
在此期间,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车主,每2年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1.车辆交强险、2.车船税、3.行驶证、4.申请表即可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提交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即可申领检验标志
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车辆,只审核有关凭证并确认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后,直接核发检验标志,并在行驶证上签注。
有几点需要提请广大车主注意: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故意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上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一经发现将处以200元罚款。
河北省公安交管局党委委员、队伍管理处处长:苏正军
不适用6年内免检的车型
该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有三种情形不适用:第一种,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第二种,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三种,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特别是擅自改装机动车不能免检
河北省公安交管局政委郑玉海称,汽车私自改装行为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将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在此也提示车主,虽然6年内免予检验,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四是关于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同时,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据统计,我省共设置各类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场所344个,具体领取地点,在随后的各市新闻发布会中将向社会公布。
车检改革工作实施的背景
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及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共计220家,各类检测线452条,承担着全省1615万辆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激增,检验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检验工作中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存在的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
公安部、质检总局,2014年7月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并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加强检验监督管理、强化违规违法责任追究等18项改革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