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唐山600余“老赖”被列入黑名单

24.12.2014  17:28

    “终于能乘坐飞机、高铁出去转转了。”新年临近,唐山个体老板徐某在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汇入执行款300万元后,终于“赎回”自由身:“当‘老赖’的滋味不好受啊。

    在唐山,像徐某这样的“老赖”日子的确难过。自全国法院系统采取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措施以来,唐山市采取多项强力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活动进行惩戒。

    “哥儿几个高高兴兴飞到拉萨,买返程票时却发现自己买不了了。”由于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拒绝执行,徐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但作为“老赖”上了报纸的“曝光台”,而且被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由于不想被“扔在半路上”,徐某只好乖乖地把钱交上。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地压缩“老赖”们的活动空间,唐山市法院与金融、工商、税务、国土、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对接,将失信黑名单发放给相关单位,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贷款融资、公司注册、参与政府招投标、购置房地产、奢侈消费等行为进行有效限制,让其最终“吃不消”、“扛不住”。截至目前,已经有16名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欠债还钱,共偿还欠款850多万元。

    不仅行动受限,还有名誉失分。翻开地方党报《唐山劳动日报》,“人民法院曝光台”专栏格外醒目,上面欠债“老赖”姓名、身份证号、欠款金额、所涉执行案号等信息一目了然。“我们就是要给‘老赖’们曝曝光。”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政治处处长赵金勇介绍,每月1、10、20、28日,是“老赖”集中曝光日。截至目前,曝光台已曝光失信自然人535人、单位71个。

    曝光的同时,法院还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强制执行到位的,举报人可获一定比例奖金。近期唐山市还将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采取拘、罚、捕、判等强制措施,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进行严厉打击。

      http://hbrb.hebnews.cn/html/2014-12/24/content_45754.htm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日报》(2014年12月24日 06版)